3月30日下午,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微博,称携程公司于3月29日向深圳消委会提交了“情况说明和整改承诺”,承诺对于机票差价问题在技术、服务上进行改进,且表示平台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捆绑销售。
同时,携程CEO及华南区总经理、深圳总经理一行三人鞠躬道歉。
携程组合拳:先否认,再道歉
这一道歉源自不久前的“携程机票退票费9000多”投诉案例。
今年2月,深圳市民王女士在携程预订了一个价值48422元的突尼斯8日二人私人行。由于朋友突然生病,在下订单不到20分钟后,王女士就打电话给携程,希望能够取消这一订单。
结果携程客服一直以机票已经出票为由不予取消,称如果要取消就要收取2人18524元机票费作为退票费。当晚11点,王女士通过航空公司官网并未查询到机票出票信息。后来,王女士从航空公司得知,每张机票价格为6415元(退票不收税费),携程却要收取每张9262元退票费,相当于多收42%的票价。
3月8日,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责,向携程深圳公司发出监督函并进行了约谈,携程按时回函。
结果!携程直接来了一个否认三连!
不存在!
不存在!
不存在!
事情一出,社会各界谴责声不断,人民网在内的多家官方微博也发布了该消息。
此外,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还点名批评携程:“携程作为知名企业,面对问题,回避事实,不愿承担必要的责任,让消费者和今天的与会者无法接受!携程要认真整改,给全体消费者一个交代。”
3月26日下午,深圳市市监委对携程公司的上述行为提出通报批评,并表示将督促其整改。
终于,舆论压迫之下,携程才就此事件道歉!
在第三方在线投诉平台发布的《2017年第三季度在线旅游服务行业投诉报告》中,携程的有效投诉量高达149件,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。事实上,携程此次予以道歉的退票价格和捆绑销售两点,正是它饱受诟病的“欺诈”行为。
类似的投诉也不是第一次了!
携程在手,看不清别想走
2017年10月9日晚,演员韩雪在微博晒出一张携程订单,投诉携程隐藏的“捆绑消费”,她称自己之前曾多次在携程遭遇酒店订单被转卖、海外地接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,向携程投诉除了得到一句“抱歉”并无其他。韩雪怒斥“携程在手,看清楚再走”,引发广泛关注。
此前,2017年4月的一篇文章《一年100亿?揭秘“携程”坑人“陷阱”》被刷屏。文章表示,当消费者预订飞机票时,会被携程默认加入酒店优惠券、机场贵宾休息室、航空险、接机服务等附加服务,预订高铁票则会被加入30元的优先出票服务。
文章没过多久,一个名为“携程黑板报”的公众号就该文章进行了说明:
经核实,此文系今年4月发布的旧文,文章内容并不属实,存在诽谤嫌疑。根据查询结果,今年4月发布的原文早已删除。同时,文章标题《一年100亿?揭秘“携程”坑人“陷阱”》部分抄袭了被删除的原文,“100亿”纯属造谣诽谤,没有任何事实依据。
携程声明中同时表示,携程在PC网页端、手机App客户端、电话预定等渠道,均不存在文中存在的问题,并按照此前向中消协承诺的4项整改措施内容,一一截图进行了印证。
携程的套路依旧是,先否认!
吃亏的总是用户
消费者投诉携程旅行网主要集中在这四个问题上:
1、航空公司可退票携程不能退;
2、携程退票费高于机票票价;
3、携程机票改退签费用高于航空公司;
4、携程预付款酒店订单取消难。
携程因退票事宜与顾客上法庭有好几次了。
2016年08月12日,韩先生在携程网上订的单程机票,付款后竟然“变身”联程机票,同时这张联程机票的第二段航程竟已被申请退款,而韩先生本人对此一无所知。韩先生将携程公司告上法庭,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携程公司行为构成欺诈,韩先生受到欺诈的是昆明至丽江段携程公司私自退取的370元,携程公司应承担赔偿三倍损失即1110元的责任。
另一位消费者郑先生称自己通过携程网预订房价为800元/晚的酒店房间,网页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“自动跳转”,强制预订了总价6400元的高级套房,导致信用卡内5000元担保金被扣取。他以携程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至上海长宁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担保金及担保金的三倍赔偿金、差旅费、律师费等共计近3万元。此案5月19日在上海长宁法院一审判决,法院判令携程网退还郑先生5000元担保金。
然而,没有诉诸法律的客户则可能没这么幸运。
家住北京的郭先生今年9月花费443元通过携程购买了一张联航的特价机票,航程是从山西长治到北京南苑,后来他给客服打电话要求退票,“携程网的客服就说,我这里就是不退票,你爱咋咋地,我问为什么,就说公司的规定,也没有为什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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